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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及登记地点

更新时间:2019-06-07 07:47:15作者:choco启蔻婚礼阅读:374

深圳是广东省的一个省辖市,也是非常有名的经济特区,近些年到深圳工作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在那里安家结婚,可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民政局的上班时间和地点。今天小犀姐主要为大家介绍一下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和地点。

 

一、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1. 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上班时间是:

周一至周五、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0;周六上午:9:00--12:0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2. 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地点是: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1楼(婚姻登记处)

公交:天井湖站(13、104、223、229、308、M373、B909);地铁:5号环中线--怡景站(C 出口)


 


3. 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电话是:

0755-25608873(结婚)  0755-25542636(离婚) 12349(预约咨询)

 

二、婚姻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我国,内地和香港、澳门、台湾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不一样的:

1、内地居民需要材料:

1) 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2) 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 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带的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及通行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4、华侨应当初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过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及登记地点”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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