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当一段不太美好的婚姻结束后,我们都会拿到一本红色的离婚证。可当我们再次遇到属于自己的爱情并且准备结婚时,那么这本之前的离婚证应该怎么处理是个问题,以及再婚是否需要离婚证这样的疑惑今天让小犀姐给你解答。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1)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我们再婚相关的注意事项和离婚证相关的事宜情况,当然婚姻我们可以选择继续还是不继续,但婚姻路上一定要多多沟通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