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民政局: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濡以沫,钟爱一生! --《结婚誓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我区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全区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二)、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主管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承担全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管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和指导扶贫济困、社会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及对口帮扶工作。
(六)、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工作,推进社区建设。
(七)、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八)、主管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九)、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承担鳏寡孤独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二)、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婚姻登记。
(十三)、负责遗弃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管理。
(十五)、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区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十七)、负责指导、协调街道(镇)的民政工作。
(十八)、负责老龄委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迁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祺福大街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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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7613636
迁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