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婚后由夫妻一方出资购房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这一方的财产。这与过去的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完全不同,女方好像处于不利地位,然后这难不倒精明的丈母娘,见招拆招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
第一招
不见兔子不撒鹰,男方没有房就不嫁,只谈恋爱不结婚,让你干着急。
第二招
结婚前要求男方先把他妈给的房子卖掉,再买一套,房产证上写上男女两人的名字,不这样办就休想结婚。
第三招
两人共同买一套,但女方只出卫生间面积的钱,如果以后离婚,女方把卫生间门钉死就离开,如果男方擅自打开,就到法院去告他,他花钱要买回也不卖给他。
第四招
生了小孩要求男方给予冠姓费用,小孩从女人肚子里生出来,凭什么姓你男的姓,不给巨额冠姓费,小孩就随女方姓。
第五招
男的房是他妈的房,内部装修由女的来负责,把里面的水电全改掉,如果以后离婚,这些东西全部拆掉,把水电结构也全毁掉,让你男的以后好受。
第六招
大不了不结婚,就同居。不想生孩子就不生,想生就生一个,以后双方不再互相喜欢了,如果女的想要孩子就坚决不给他,如果男的想要,拿房子来换。
第七招
反正家里没有一样东西是女的了,那么好,女的住一年就把房子破坏一年,就是以后离婚了,你这房子也卖不出去了,就是想卖,女的就到网上去发帖,说那个凶宅,发生过凶杀案。
编后语:经济为保障,爱情为基础,这样的婚姻才最安全,作为男士要有大丈夫的担当,人都给你了,房子算什么?老老实实的写上妻子的名字,房子可以只是一个人的,但家却必须是两个人的,何必为了房子没了家呢?
出处 艾小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