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婚姻登记相关操作流程的效率,新出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对婚姻登记的程序进行了简化,同时新增了疾病、血样、传染病、遗传病等内容的检查力度。总体来说,对于办理相关登记只要资料齐全,登记手续当天都可以办理完成。
婚姻登记员办理结婚登记的详细流程如下:
(一)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特别说明:《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
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
注:“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王小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