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流动人口,如果想要结婚生孩子是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那么2019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呢?如果你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困惑的话,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2019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所需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结婚证(已婚的)。
2、《湖北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份。
2、 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两张。
办理流程: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以上是2019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的全部内容,流动人口只需要带齐相关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满足条件即可办理婚育证明。